耒阳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周泽榕 时间:2024-08-13 17:52:42红网时刻新闻8月13日讯(通讯员 周泽榕)“法官,我撞了人确实是有错误,责任我认!但这个赔偿金额实在太高,我承担不起!”“我家人被你撞倒,现在还躺在床上,其他费用不说,医疗费总得赔偿吧!”近日,发生在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镇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的调解现场剑拔弩张,原告的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后,被告刘某情绪激动地向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两人的纠纷始于一场交通事故。2024年2月4日,刘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着国道由东往西行驶时,撞到陈某,致其受伤。耒阳市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事发后,陈某被送入耒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故陈某起诉至耒阳市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对案件事实不存在争议,仅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为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让伤者及时拿到赔偿款,法官及时通过电话沟通,适时结合情理和法理疏泄双方情绪,初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和真实心理预期。
在详细了解原、被告情况之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官通过讲情理,说法理,分别分析了原告诉求的不合理之处和被告应负担的责任。
“陈先生,我理解你的诉求,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法律规定,有些诉求确实有其不合理之处。让我给你分析一下,对于最终的赔偿数额,我们再一起协商探讨一下。”
“刘先生,发生事故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但根据法律规定,责任是明确的,该承担的合理赔偿绝对是不能少的。”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下,刘某现场表示认识到因自己过失导致陈某受伤的过错,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陈某也主动放弃部分不合理的赔偿请求,刘某当场一次性支付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50000元,还有余款50000元将于两年内偿清,有效减轻了陈某支付医疗费的经济压力。
至此,这场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圆满化解。
顺利拿到部分补偿款后,陈某激动地一把握住法官的手,说道:“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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