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线上“云调解” 高效解纠纷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4-05-14 18:22:23湖南长安网讯 “原被告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已全部结清,如无异议请签字。”近日,靖州法院新厂法庭法官任怀林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唐某某与被告闫某通过抖音平台认识,双方就首饰盒买卖事宜达成合意,约定由原告提供货物,被告支付相应货款,双方合作代工首饰盒多年,最后一批货物,原告按约履行,产生货款及运费97920元,但被告并未及时足额付清货款。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加上难以联系到被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56880元,尚有41040元未支付。
承办法官任怀林研读诉讼材料后发现案件案情明了,双方争议不大,案件能调解的可能性很大,关键在于如何取得被告的联系。任怀林想到,双方通过抖音认识,双方好友关系肯定还在,于是向被告的账号编辑发送了留言,告知案件相关情况,提醒他看到信息后尽快与自己取得联系,幸运的是被告在看到后主动联系了法官。
“你们两人之前都是要好的生意伙伴,之前的合作也都非常愉快,没有必要为一笔货款引发官司,做生意抬头不见低头见,免不了以后还要长期合作,互相要诚信,该支付的货款应当按时支付,生意才会长久嘛!”联系上被告后,任怀林着手开始诉前“云调解”,耐心的劝导被告珍惜长期合作的来之不易,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尽快化解纠纷,安心做生意。
沟通中,被告称并不是故意不支付货款,而是最后一批货物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自己还被客户投诉,所以才没有支付剩余货款。
找到“症结”后,任怀林又找到原告协商,当面摆事实讲道理,原告也认可部分货物存在瑕疵的事实,愿意做出退让。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双方成功解开了“法结”,融化了“心结”。
最后,被告闫某当庭支付原告货款30000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云上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这也是靖州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切实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的有力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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