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名老人受骗涉案176万元!常德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3-03-17 10:37:33近日,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该案62名受害人全部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涉案金额176万余元,未追回金额48万余元。这些老人长期参与被告人名下公司组织的宣讲活动,轻信高利息、高回报承诺,最终上当受骗。
庭审现场
2020年5月,被告人蒋某峰名下的湖南某自然医学保健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医学公司”)在常德市澧县成立。该公司为了开拓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赠送粮油米面和小礼品等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随后,以投资加盟医学公司开发的保健食品为幌子,与投资者(老年人)签订《合作加盟保障合同书》,承诺每人每份投资8000-8800元,半年到期后,即可返现利息10000元。
自该医学公司成立起,被告人蒋某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定期组织宣讲会,专门瞄准老年人,宣传总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老板有巨额资产,合作开发产品前景可观。当投资者(老年人)签订合同后,被告人蒋某峰又给受害老人“画饼”,通过承诺公司将组织公费旅游(后因各种原因未成行)等活动,捆绑现有投资人增加投资金额。另外,该公司还以礼品红包、介绍投资人返现等方式,不断扩大集资范围。2021年8月,医学公司澧县分公司人去楼空,投资者(老人)陆陆续续发现无法联系到被告人蒋某峰及公司人员。这时,投资者(老人)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落入了骗子的圈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核实,被告人蒋某峰、蒋某华以医学公司名义与受害人签订合同136份,合同金额共计176万余元,实际投资本金共计132万余元,未追回金额48万余元。2022年5月,检察机关向澧县法院提起公诉。
澧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峰、蒋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蒋某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决被告人蒋某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